党的群众路线的由来与发展

2013-08-14 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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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使党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图为三大战役期间解放区农民在冰天雪地中用小车把弹药、物资运往前线。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那么,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它的来龙去脉又是怎样的呢?

从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来讲,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观点。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非常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重视做好群众工作。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理论观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内容。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都没有明确提出群众路线的科学概念。

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问题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之一,并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这四句话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前两句阐述的是党的群众观点,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后两句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即如何把党的群众观点落到实处。前两句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世界观,后两句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方法论,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整体内容。

那么,党的群众路线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坚持了一条走群众路线的方针。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在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又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928年6月—7月召开的党的六大也作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重要论断,同年11月,李立三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1929年9月,由陈毅起草、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三处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1929年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开始不断完善和成熟。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概括,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还进一步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还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提出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这就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进一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党的七大上,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专门论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并将它提到了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高度,他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刘少奇在谈到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内涵时指出: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我们党的领导骨干和党内党外广大群众密切结合的路线,就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就是指导方法上的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路线。”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根据执政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群众路线又作了新的丰富和发展。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新的概括,系统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群众同甘共苦的工作作风;二是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1964年,毛泽东在谈到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问题时,再次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同时还论述了群众路线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致性。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进行了开创性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邓小平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明确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理念,尤其是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重要思想,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任务。

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的群众路线视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调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总之,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指针,也是确保我们党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进而搞好各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党的事业就能走向成功、走向胜利;反之,什么时候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党的事业就会走弯路,就会给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