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19-06-13 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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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 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张晔先生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张晔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能力 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 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对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总经理的聘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驰 孙益功 钱逢胜

 2019 年 6 月 12 日